一、基本准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合法权益。
二、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
三、成立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根据专业特点分为3个小组
外语复试组:聘请外语专业教师进行口语和听力测试
专业1组:由无机专业,分析专业,材料专业组成,专家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4名,另设记录员1名.要求每位专家必须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
专业2组:由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组成.专家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4名,另设记录员1名.要求每位专家必须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
四、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核
要求考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进步,关系集体,热心公益事业.道德品质良好.
五、考生资格审查
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确保符合录取要求.
六、复试成绩
考生必须在初试中达到本校划定的分数线.复试由面试、笔试、外语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满分30分,外语满分20分(口语,听力),总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且外语成绩不低于12分者可获录取资格.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考试(有机化学理论及试验,分析化学理论及试验),每门满分为100分,要求成绩不低于60分.
七、保密制度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及纪检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命题教师,监考人员,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严格保密,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2015.3.17